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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你的暗夜點一盞燈
人的自我辯證是一個終生持續的過程,所以其實比起產生一個不可翻案的終極判決,我們或許更應該讓這場審判永遠維持在一個沒有定論的狀態。自我價值低落的人,可以想像成擁有一個吹毛求疵的檢察官,他不會放過我們身上一丁點犯錯的證據;而自我價值過剩的人,則可以想像成擁有一個王牌律師,他總是竭盡所能證明我們並沒有錯,哪怕利用法律漏洞。所以,內在法庭要能照顧自己、兼顧成長的話,我們應該設法讓律師與檢察官能勢均力敵,誰也不讓誰。